RoHS检测仪对环境保护得作用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RoHS指令主要针对“寿终”产品对环境的影响问题,目的在于通过控制电子电气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某些有毒有害物质的绝对量和相对量,从而达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及对人体、动植物生态的危害。所以为了环境保护,如不规定测试均质物质,则很可能被有些生产厂商利用增加元器件或整机的质量来规避RoHS指令!测试对象为均质物质,将导致在电子电气产品中允许使用最少量的禁用有毒有害物质,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均质物质在RoHS指令中的意义及拆分、检测基本原则:均质(同质)物质(材料),由材料制成的不能进一步被机械分拆的单元,机械力分开,如旋开,切断,挤压,研磨和磨蚀等方法。根据欧盟委员会相关解释性文件,所谓均质材料”是“一种不能被机械拆分成不同材料的材料”。均质物质,化学组成成分相同、分布均衡、其物理性能、化学性质相同的物质。如均匀的金属、合金、塑料、树脂、陶瓷、玻璃、纸、木板、电镀和涂层.能用常规工具将之从电气或电子设备上分离出来的最小部分,且不损害分离出的那部分的原有功能。某一单元而不损害其原先的功能。借助常规手段(不施行化学方法)用简单的方法(如旋松、脱接和/或脱焊)分解。
检测RoHS指令的10种有毒有害物质的主要检测仪器有那些?
(一)检测铅、汞、镉、六价铬——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离子体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
(二)检测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标准试剂和材料。
一般情况下,对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经表面处理)、金属材料(未经表面处理)、辅材(焊锡、助焊剂、粘合剂、墨水、涂料)等,均视为均质材料,可以直接提交RoHS检测仪检测。经表面处理的材料的拆分可以咨询CEST专业技术人员。
RoHS检测仪注意特殊规定:
(一)有关重量的特殊规定: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二)体积特殊规定: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如:0805类贴片类元件2.0×1.2×0.5mm的元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三)表面涂层、表面镀层的规定: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如镀层),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筛选不合格,可使用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化溶液学溶解提取)。